根據(jù)《青島大學領導干部經(jīng)濟責任審計辦法》(青大黨辦字〔2011〕21號)等有關規(guī)定,,受校黨委組織部委托,,我處決定自2016年7月中旬起,對10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jīng)濟責任審計,。有關信息如下:
被審計人員 |
被審計的任職職務 |
重點審計的任職期限 |
審計人員 (聯(lián)系電話) |
錢國旗 |
師范學院院長 |
2014.01-2016.03 |
張 云 (85955860) |
畢 葉 |
保衛(wèi)處處長 |
張 燕 |
研究生處副處長,、研究生院副院長(主持工作) |
2014.01-2016.03 |
陳麗萍 (85955860) |
李福華 |
商學院院長 |
仲鎖維 |
體育教學部主任 |
和緒亮 |
資產(chǎn)管理處處長 |
2014.01-2016.03 |
張 艷 (85953195) |
汪運波 |
國際教育合作學院副院長(主持行政工作) |
潘???/span> |
紡織學院(服裝學院)院長 |
李明倫 |
基建處處長 |
2014.01-2016.03 |
譚麗雯 (85953991) |
張鳳生 |
機電工程學院院長 |
2014.01-2016.03 |
李 玲 (85953195) |
請有關單位(部門),、有關人員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審計處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