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直屬科研單位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
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管理相關文件要求和學校實驗室安全相關工作安排,為了規(guī)范公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的運行管理機制,,配合嶗山公安分局禁毒大隊,,完成向公安部門關于學校易制毒化學品存量信息的報送工作,摸清購買渠道,,現(xiàn)將做好公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1.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公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黨政同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各單位必須組織學習劇毒,、易制爆,、易制毒三種公安管控類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進行危險化學品的購置,、使用,、存儲工作。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
(2)《劇毒化學品,、放射源存放場所治安防范要求》(2012年)
(3)《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309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2008年)
(5)《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16年)
(6)《山東省禁毒條例》(2017年)
(7)《青島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青大辦字[2002]31號)
3.各相關單位參照《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附件1),,填寫《易制毒化學品存量調查表》(附件2)。
4.各單位必須明確?;穼9軉T一名,,填寫《青島大學二級單位實驗室危化品專管員信息表》(附件3),。
5.以學院,、直屬科研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為單位,,統(tǒng)一組織填表工作,,審核匯總后,報送實驗室管理科,。
二,、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危險化學品分類鑒定,、報送,,購買人及手機號碼必須為學校在職員工信息,嚴禁填寫學生信息。逾期不報或?;沸畔⑵钶^大者,,責任自負。
2.2018年4月20日12:00之前,,各單位將《易制毒化學品存量調查表》(附件2),、《青島大學二級單位實驗室危化品專管員信息表》(附件3)的電子稿發(fā)送實驗室管理科郵箱,,文本稿簽章后報送實驗室管理科,。
郵箱: [email protected] 電話:85959991
地點:行政樓424 聯(lián)系人 :劉老師
附件1:《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
附件2:《易制毒化學品存量調查表》
附件3: 《青島大學二級單位實驗室危化品專管員信息表》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