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醫(yī)學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
根據(jù)上級主管部門“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guī)范化”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規(guī)范危險廢物處置工作,確保實驗室安全,,現(xiàn)將有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危險廢物的處置采用集中處置的方式進行,處置工作將于近期開展,。各單位首先進行危險廢物整理,、數(shù)據(jù)報送,后續(xù)具體清運時間另行通知,。
二,、請各單位通知本單位各實驗室,提前做好相關工作,。
1.各實驗室在危險廢物分類,、收集、暫存,、轉移等環(huán)節(jié)必須遵照《實驗室危險廢物規(guī)范化管理標準》(附件1),。
2.各單位匯總單位內實驗室危險廢物數(shù)據(jù),填寫《實驗室危險廢物(非劇毒)明細表》(附件2),。8月26日之前,,發(fā)送附件2至實驗室管理科郵箱,文本加蓋公章報送辦公樓422/424,。
三,、處置期間,各實驗室指定專人負責危險廢物搬運,,保證危險廢物運送過程的安全,,搬運前檢查容器的密封性,注意運輸工具的安全,,防止危險廢物破損,、泄漏。
四,、學校安排專人接收實驗室危險廢物,,交接過程中實驗室危險廢物交接人員(在編教職工)必須在場。具體流程如下:
1,、接收人員現(xiàn)場檢查實驗室危險廢物是否張貼標準標識,、是否按標準分類、危險廢物成分是否與標識相符,、是否混有生活垃圾等,。過期藥品滿袋或滿箱后,,必須封口并張貼對應的名稱和數(shù)量的明細,,對于不符合規(guī)范,、存在安全隱患的危險廢物不予接收。
2,、接收人員對符合要求的危險廢物進行稱重,,填寫《實驗室危險廢物交接表》,實驗室危險廢物交接人員簽字確認后離開,。
聯(lián)系方式:
實驗室管理科 辦公樓422/424,;電話:85954727/85959991;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實驗室危險廢物規(guī)范化管理標準
2.實驗室危險廢物(非劇毒)明細表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