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期末實驗室
安全檢查及寒假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醫(yī)學部,、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及相關職能部門:
為提升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實驗室安全有序運行,,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現(xiàn)將2020年秋季學期期末實驗室安全檢查及寒假實驗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檢查
(一)安全隱患自查自糾
時間安排:2021年1月5日至12日
責任單位:各學院、醫(yī)學部,、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
各單位組織對職責范圍內實驗室(含教學、科研,、研究生教育等)對照《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1)進行自查,,并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和生物安全的實驗室及相關場所進行重點檢查。
1.各單位要確保所管理的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上墻,,責任落實到人,,應急預案完善,自查記錄本,、?;放_賬和危險廢物臺賬配備齊全,?;?、危險廢物,、電源等危險源標識醒目,氣瓶,、離心機等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張貼等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新建、搬遷,、維修改造等實驗室要及時完成上述工作,。
2.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險品的單位,,嚴格檢查?;反娣怒h(huán)境并進行盤點,?;讽氂秒p人雙鎖專用柜按管理規(guī)定存放,、使用,并加強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危險廢物分類包裝,妥善保管,,嚴禁隨意丟棄、傾倒,。
3.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醫(yī)學部和涉及生物安全的單位要加強對有關實驗室、動物房等實驗場所生物安全檢查,。
4.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實驗室內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到位,消防設施設備狀態(tài)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遮擋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5.水電安全管理,。各單位對實驗室用水,、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閥門等是否安全,,電路設施是否安全,嚴禁擅自改裝電氣設施,、私拉亂接電線,,不得違章用火、用電。
6.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7.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壓力氣瓶、離心機等特種設備放置是否采取固定措施,、是否遠離熱源,;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氣體是否有專門房間,、分離放置。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按操作規(guī)程和注意事項進行演練,,確保正常運行。
8.UPS設備安全管理,。配備UPS設備的實驗室加強專業(yè)維保,,確保UPS安全使用,杜絕失火事故,。
9.環(huán)境衛(wèi)生,。全面清掃實驗場所,清除雜物等,,確保環(huán)境整潔,,消除安全隱患。
10.各實驗室要按時填寫《實驗室安全日巡查檢查記錄本》和消防設施自查記錄,,及時填寫《實驗室危險化學品臺賬》,、《實驗室廢棄物臺賬》等臺賬記錄。
各單位須及時對自查問題進行整改,,填寫《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附件2),,報送實驗室管理科。同時,,將安全規(guī)章制度,、自查自糾報告、安全教育培訓,、應急預案,、應急演練記錄及其他實驗室安全相關材料建立檔案保存?zhèn)洳椤?/span>
(二)校級檢查組安全檢查
時間安排: 2021年1月13日至15日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文件要求,學校檢查組督查各單位實驗室安全自查工作,,并現(xiàn)場填寫《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1),,檢查組分組情況見《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分組表》(附件3),。
二、寒假實驗室安全
(一)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自查整改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部署和巡查安排,,定期巡查本單位教學、科研實驗室,。
2.放假前,,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對實驗室進行全面安全自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做好實驗室安全整改記錄。自查工作與本通知中“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合并進行,。
(二)對假期內開展工作的實驗室及人員做好登記管理
寒假期內有科研項目的實驗室,,應落實安全責任人,并向所在單位登記報備,。實驗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實驗操作規(guī)程,保證實驗過程不離人,,嚴禁實驗室內使用違規(guī)電器及留宿,。
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啟動應急預案,,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立即上報學校,。
聯(lián)系方式:實驗室管理科:行政樓422/424
聯(lián)系電話:85954727、85959991
附件:1.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2.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3.青島大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分組表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1年1月4日